井研縣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于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擬訂全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方面的發展規劃、政策以及相關的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擬訂并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監督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的運行管理。
(三)組織制定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并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執行全省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目錄準入談判規則。監督管理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實施,組織參與藥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平臺建設。
(五)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擬訂全縣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指導全縣醫療保障定點機構管理。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范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擬訂全民參保計劃,推進醫療、生育保險費征收管理。監督管理全縣醫保經辦服務工作。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八)負責規劃實施全縣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醫療保障大數據管理和應用。
(九)負責意識形態和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書記、局長 王艷兵
職責:主持全面工作。負責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許惠英
職責: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機關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干部人事、教育培訓、黨群、意識形態、依法治縣、安全、保密、信息、宣傳、國有資產管理、信訪、績效管理、政務公開、規范性文件審查、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對外合作交流工作。組織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承擔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負責規劃實施全縣醫療保障信息化和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健全相關信息發布和披露制度并牽頭組織實施。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組織實施脫貧攻堅結對幫扶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 耿
職責:協助局長分管管理保障股(基金監管室)、醫療保險事業服務中心工作。負責組織執行全省城鄉統一的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目錄準入談判規則。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擬定全縣的付費總額控制方案,建立醫保對醫療行為的激勵約束機制以及對醫療費用的控制機制。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制度。監督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組織參與藥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平臺建設。擬定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承擔醫療保障待遇管理工作。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擬定全民參保計劃,推進醫療、生育保險費征收管理。組織擬訂并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組織實施醫療救助工作。負責指導管理全縣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和定點醫藥機構管理工作。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議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等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服務評價體系。擬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范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督促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做好內控管理和風險防范等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實施醫保扶貧政策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