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建議;受縣人民政府委托向縣人大常委會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報告。
3.負責監測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宏觀調控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
4.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提出完善經濟體制建議,指導和推進全縣經濟體制改革。
5.研究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的宏觀調控政策、投資體制改革建議方案并組織實施,引導社會資金投資方向;承擔全縣重大項目職責,組織全縣重大項目實施。
6.研究制定全縣社會發展戰略,做好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整個國民經濟的銜接平衡,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全縣以工代賑事宜。
7.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各鎮(街道)、各部門、各行業的發展規劃和計劃工作,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中長期規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提出調整意見。
8.指導、協調并綜合管理全縣招標投標工作,對工程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
9.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科技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全縣科技工作實施意見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研究提出全縣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統籌協調全縣科技工作,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全縣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負責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科技普及經費、科技進步獎勵經費、科學技術事業經費及其他科技專項經費的預決算、使用安排和監督檢查;推進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升科技創新能力,促進科技成果應用轉化;負責科技普及、科技合作交流工作;負責全縣科技成果的鑒定、登記、獎勵、保密、交易和科技人才資源配置工作;負責全縣科技宣傳、科技信息、科技統計、科技咨詢論證工作;負責協調部門、指導鄉鎮科技工作。
10.貫徹實施國家、省和市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和執行價格調整改革規劃,提出年度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及價格調控措施并組織實施,管理國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監管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價格成本調查監審、價格監測、價格認證等工作。
11.負責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和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系,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有關工作。
12.承擔糧食行政管理職責,承擔縣政府公布的職責范圍內的行政審批職責。
13.承擔國(境)外人才、智力引進管理職責。
14.承擔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
15.承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左建軍:黨組書記、局長。主持縣發改局全面工作。負責黨建、意識形態、安全、環保等工作。
丁克軍:黨組成員、縣糧食和物資儲備中心主任。主持縣糧食和物資儲備中心全面工作。負責糧食管理、行政執法、物資以及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
周顯強: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財務、價格和收費管理、行政審批、體制改革、招標投標、誠信體系建設、糧食管理等工作。分管法規與價格管理股(縣價格認證中心),縣委財經辦,聯系糧食與物資儲備中心。
曾 巧: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國民經濟、鄉村振興、以工代賑等工作;協助抓好安全、環保等工作。分管國民經濟綜合股、科技與物資儲備股。
張羽孜:黨組成員、派駐紀檢組組長。負責縣發改局紀檢工作。
周亮逾: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負責工會、人事、群團、老齡、綜治信訪維穩、涉密、城鄉基層治理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政務、依法治縣、網絡輿情、宣傳、信息等工作;負責項目投資管理、經濟指標等工作;負責抓好項目推進建設、資金爭取等相關工作,協助抓好縣重大項目“掛圖作戰”辦公室方面的相關工作。分管辦公室、投資與項目管理股、協管縣重大辦。協助抓好黨建(含駐村幫扶)、意識形態等相關工作。